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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生證明需麼材料

出生證2.16W
辦理出生證明需麼材料

新生兒在上户口的時候,其實是需要用到很多證明材料的,否則説不清楚孩子是從哪裏來的,自然在上户口的時候就會遇到各種的問題,而最終往往也是無法順利的上户口,這對之後孩子的生活、學習以及工作都是會產生影響的。而在上户口的時候,往往會用到孩子的出生證,因此在上户之前先辦理出生證,就是很重要的一步了。關於辦理出生證的相關情況,律師365小編為你做詳細介紹。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辦出生證明需要什麼證件材料

如果是在合法醫療機構出生,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機構未發放《出生醫學證明》的證明;

2、《嬰兒出生記錄》的複印件;

3、村證明或居委會證明;

4、夫妻雙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證;

5、辦證人的身份證。

如果因遺失、被盜等原因,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發證機構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存根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由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遺失聲明;

3、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沒有進行户口登記的證明。

4、已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如果在非法機構出生的嬰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鄉鎮衞生院領取《親子關係聲明》,用鋼筆或中性水筆認真書寫;

2、提供接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複印件、副本原件、副本複印件;

3、接生人員《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複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張;

4、非醫療機構人員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員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