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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休產假需要什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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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單位,有不少大齡女青年,其中有的人工作不久就懷孕,在預產期到來之前,職工可以向單位提出休產假,根據最新的政策,產假的天數在三個月左右,在產假期間,職工依然可以拿到基本工資。那麼,職工休產假需要什麼證明?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職工休產假需要什麼證明?

一、職工休產假需要什麼證明?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要提供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體檢證明等等。

各單位對於產假申請流程不同,具體產假申請流程建議公民到當地人事部門諮詢為準,產假申請流程參考如下

1、員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證資料,生育資料等到單位人事部門領取產假申請表。

2、按照單位產假申請表要求填寫,並上交主管,經理等簽名。

3、把產假申請,相關生育資料(準生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等)上交人事部門核對並備案。

二、女職工的權益受到損害怎麼辦?

1、向企業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申訴。(《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該單位所在地區、縣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

3、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安排哪些工作?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通過上面這篇短文,小編給大家介紹了休產假需要什麼證明,女職工準備休產假,要向單位人事部提交材料,有診斷證明、住院證明、預產期證明等。大部分單位都會批准休假,如果單位拒絕或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到勞動局投訴,或者找有關部門仲裁。

標籤:產假 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