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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怎麼處罰

產假1.29W
工廠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怎麼處罰

任何產品都是為滿足用户的使用需要而製造的。對於產品質量來説,不論是簡單產品還是複雜產品,都應當用產品質量特性或特徵去描述。產品質量特性依產品的特點而異,表現的參數和指標也多種多樣。質量的廣義性:在質量管理體系的涉及的範疇內,組織的相關方對組織的產品、過程、體系都可以提出要求。產品、過程、體系都具有固有特性,所以,質量不僅指產品的質量,也指過程和體系的質量。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怎麼判?

1、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產品、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和銷售失效、變質產品的行為。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指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依據其行政職能,對消耗能源、污染環境、毒副作用大,技術明顯落後的產品,按照一定的程序,採用行政的措施,通過發佈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會公佈自某目起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失效、變質產品,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產品發生了本質性變化,失去了應有價值的產品。  
2、偽造產品產地的行為。指在甲地生產產品,而在產品標識上標註乙地的地名的質量欺詐行為。  
3、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行為。指非法標註他人廠名、廠址標識.或者在產品上編造、捏造不真實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以及在產品上擅自使用他人的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的行為。  
4、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行為。指在產品、標籤、包裝上,用文字、符號、圖案等方式非法制作、捏造或非法標註質量標識以及擅自使用未被批准的質量標誌的行為。質量標識包括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或認可的產品質量認證標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外的認證標誌、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免檢標識等。  
5、在產品中摻雜、摻假的行為。指生產、銷售者在產品中摻入雜質或者造假,進行質量欺詐的違法行為。其結果致使產品中有關物質的成分或者含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或者合同要求。  
6、以假充真的行為。指以此產品冒充其特徵,特性等不同的其他產品,或者冒充同一類產品中具有特定質量特徵,特性的產品的欺詐行為。  
7、以次充好的行為。指以低檔次、低等級產品冒充高檔次、高等級產品或者以舊產品冒充新產品的違法行為。  
8、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不合格產品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產品。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是指以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作為或者充當合格產品。
注:《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
2、 具備產品當應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説明的除外;
3、 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05修訂)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分析説明]“在產品中摻雜、摻假”,是指在產品中摻入雜質或者異物,致使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者產品明示質量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降低、推動應有使用性能的行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種使用性能的產品冒充具有該種使用性能的產品的行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級、低檔次產品冒充高等級、高檔次產品,或者以殘次、廢舊零配件組合、拼裝後冒充正品或者新產品的行為。“不合格產品”,是指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26條第2款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產品。  
罪與非罪的界限為:(1) 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2) 當場查獲的偽劣產品價值15元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按你所説的如果確實沒有造成很大的損失,並且銷售金額在5W元以下的,一定範圍內的影響較小,只要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損失,一般會從輕處理,不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