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最多可以請多長時間病假,如何處理
其實對於懷孕期間最多可以請多長時間病假?其實產婦們並不需要擔心這樣的問題,產假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又有多少網友真正的瞭解產假。那麼今天就由本站網站的小編為你整理出一篇有關產假的資料,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一、產假多少天
產假多少天?為全面實施兩孩政策,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目前,天津、浙江、寧夏等12省份的新計生條例已經出台。不同省份產假從最長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兩個月之多。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6省份,產假為158天,福建產假最短158天最長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3省份,產假為128天,相差近兩個月。
二、二胎產假多少天
二胎產假多少天?修改後的計生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意味着,無論是生育第一個孩子,還是第二個孩子,均可以獲得延長產假。
為全面實施兩孩政策,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目前出台新計生條例的13個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時對產假和男性陪產、護理假做出一定調整。其中,福建產假最長,可休180天;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6省份,產假為158天,而天津、浙江、湖北、上海4省份,產假為128天,相差近兩個月,廣東產假為178天;陪產、護理假方面,廣西和寧夏假期最長,為25天,天津、山東則僅有7天。
三、晚婚晚育產假多少天
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的初婚為晚婚。目前,晚婚晚育的增加產假情況已經取消。按照2016年1月1日以前的規定,具體實施情況各地不一,一般是0-30天不等,建議參照當地計劃生育條例。
四、各地方規定有所不同,大多數規定如下:
1、晚育媽媽可額外擁有15天假期,新爸爸則可擁有3天假期。
2、晚育媽媽額外享受的15天假期必須在規定的產假後連續使用,而新爸爸則必須在妻子產假期間享受應有的3天假期。
3、該假期不影響其基本工資與獎金的發放。
4、各地規定有所差異,有些地方的晚育產假有30天,河北等地給予男方的晚育護理假則為10天。
五、高齡產婦產假多少天
高齡產婦產假多少天?高齡產婦產假至少有128天,具體時間要視當地政策規定。我國生育政策調整後,取消晚育假期,所以高齡產婦產假不會延長。
所謂"高齡產婦",是指年齡在35歲以上第一次妊娠的產婦。2015年以前,高齡產婦可以休6個月的產假。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產假一般為三個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包括產假98天法定節日。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
1、產假期間職工享受基本工資待遇;
2、98天,30天(晚育),15(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3、產假需提供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產婦在子女出生後4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35天產假);
4、 在符合《計劃生育條例》前提下,女員工在分娩前15天至後75天內可獲得90天全薪產假。申請產假報告在分娩前10周內交人事部批准,並附有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懷孕證明;
5、符合《計劃生育條例》前提下,男職工之配偶屬晚育者,且為計劃內第一胎者,男職工可享受陪產假3天。但在試用期內不可享用陪產假。
以上資料已明確説明懷孕期間最多可以請多長時間?所以您不必在意懷孕期間最多可以請多長時間病假?資料也顯示還有關產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以及注意事項,請您詳細閲讀。如果您對於產假還有什麼疑問或是其他法律,可以與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聯繫,他們會為您一一解答。
-
職工請病假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一、職工請病假需提供哪些證明材料?是在實際工作中,要請帶薪病假,又為了避免職工濫用帶薪病假,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證明,一般需要準備請假條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需要主治醫生簽名和加蓋醫院公章。二、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
-
廠裏請病假需要什麼證明?
法律允許勞動者在生病無法工作的時候請病假。《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等規定,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要請帶薪病假,又為了避免職工濫用帶薪...
-
江蘇省病假醫療期規定是什麼?
一、江蘇省病假醫療期規定是什麼?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因此,勞動法中的醫療期是一段解僱保護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
-
醫生開的建議休息算病假嗎?
一、醫生開的建議休息算病假嗎?1、住院期間根據出院小結或者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2、住院結束之後,根據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書,上面建議休息多少時間,按照疾病證明書上的時間請病假。3、沒有醫院的證明請假休息是不能算病假。二、具體內容有:(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