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結婚要準備什麼材料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户籍證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户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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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可以領結婚證嗎
如果已經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而且還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那麼現在是屬於婚姻存續期間,是不可以再辦理結婚登記,如果辦理了結婚登記是會涉及到重婚罪。而且如果婚姻存續期間辦理結婚登記,那麼在民政局是可以查到婚姻登記情況的,所以無法再辦理結婚登記,也就不能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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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結婚的近親屬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玻其中,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係,是指出生關係。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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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證還用開血緣關係證明嗎
不要。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不需要單位開證明。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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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沒有共同生活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接近,因此你必須證明雙方未同居,否則就會被駁回退還彩禮的請求。一般來説,你要證明這一點,首先結婚時間不能很長,越長越不好證明,1個月2個月最好,半年以上就不好説了。其次,必須有明確的事由導致雙方未同居,因為按照常理新婚夫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