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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協議有效期多久

當事人協議離婚後,因履行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如請求變更或撤銷協議的,應根據最高法院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的規定,在登記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如請求繼續履行協議的,應該自糾紛發生之日起二年內提起訴訟。如果是離婚時候的財產分割協議,那這個協議的前提就是離婚,如果協議雖然簽訂了,但後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這個協議等於沒生效,但另一方可以在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且以此協議為由要求分割財產。

財產分割協議有效期多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