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家暴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會怎麼處理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3.03W
律師解析:問題的關鍵點有兩個,第一個問題是男方的行為,是不是構成了家暴?第二個問題是如果男方行為構成了家暴,那麼法院會做出如何的判決?問題一:
男方什麼行為才會構成家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的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因此,反家暴法裏面列舉了家庭暴力具體的種類,包括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謾罵恐嚇等方式;
吃完飯家庭暴力法還規定了,家暴實際上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對身體和精神造成侵害的行為。
因此,夫妻之行為所發生的長期暴力行為,並且對一方造成了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害,那麼該行為就會構成家暴行為。
問題二:
如果在法律上確實認定了男方長期侵害女方相關權益的行為,構成了家暴,那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第二款的規定。
,如果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那麼此時一方因此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則會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經過調解無效,人民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但現實之中,家庭暴力行為往往難以舉證,並且法官也更傾向於不將某些暴力行為認定為家庭暴力。
那麼如果希望你家庭暴力為原因提起離婚訴訟,並且希望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那麼若一方長期實施家庭暴力,則被侵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從而保護自己人身安全和其他的合法權益,並且為未來起訴離婚訴訟提供相應的證據基礎,從而證明男方有家庭暴力行為,進而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雙方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男方什麼行為才會構成家暴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的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因此,反家暴法裏面列舉了家庭暴力具體的種類,包括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謾罵恐嚇等方式;
吃完飯家庭暴力法還規定了,家暴實際上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對身體和精神造成侵害的行為。
因此,夫妻之行為所發生的長期暴力行為,並且對一方造成了身體或精神上的損害,那麼該行為就會構成家暴行為。
問題二:
如果在法律上確實認定了男方長期侵害女方相關權益的行為,構成了家暴,那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之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第二款的規定。
,如果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那麼此時一方因此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則會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經過調解無效,人民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但現實之中,家庭暴力行為往往難以舉證,並且法官也更傾向於不將某些暴力行為認定為家庭暴力。
那麼如果希望你家庭暴力為原因提起離婚訴訟,並且希望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那麼若一方長期實施家庭暴力,則被侵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從而保護自己人身安全和其他的合法權益,並且為未來起訴離婚訴訟提供相應的證據基礎,從而證明男方有家庭暴力行為,進而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雙方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
辦身份證是否用户口本?
律師解析:辦理身份證需要帶户口本。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需要交驗居民户口簿。一、具體的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1、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2、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區要求先採集照片信息,再帶到户籍部...
-
個人籤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律師解析:個人籤的婚前協議有效。婚前夫妻雙方是可以就財產等問題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只要不存在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以及雙方簽訂屬於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協議就有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存在欺詐、脅迫以及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協議屬於可撤銷的,可以在一人的主張下無效...
-
離婚5年了,想要回小孩的撫養權,還可以嗎
律師解析:可以,分為兩種方式,協商和起訴。一、父母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子女撫養權撫養權的歸屬原本就是以父母協商為主,協商不成時,法院才會依據對孩子最有利的原則進行判決。那麼當然,必要時,父母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變更子女的撫養權,可以就變更事項簽訂一份變更撫養...
-
干涉婚姻自由的解決辦法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干涉婚姻自由的解決辦法是當事人可以向有關單位申請介入、調解,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