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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撫養權後可以改姓嗎

夫妻離婚後一方取得孩子撫養權後可以經雙方同意,改為取得孩子撫養權一方的姓氏,但是,不能改成繼父或繼母的姓氏。夫妻離婚後沒有就更名問題進行協商或經協商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一方主張變更子女姓氏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更名申請。如果夫妻離婚後未經對方同意私自變更了子女姓氏,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其對子女的姓氏予以恢復。
當然,當子女年滿十八週歲後,子女本人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姓名變更登記,而無需取得父母的同意。
根據《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覆》規定:“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恢復。”

有撫養權後可以改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