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怎麼才能爭取到孩子
離婚案中,判由女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有: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4)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6)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
(7)十週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母親生活的。
對應以上條件,女方為爭取子女撫養權,可從以下九個方面準備證據:
(1)小孩的户籍證明或出生證明,小孩未滿兩週歲;
(2)醫療機構出具的,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3)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4)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況);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6)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7)子女隨外祖姆單獨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8)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母親生活的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9)女方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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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孩子撫養權可以免給撫養費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父母一方有了撫養權,孩子就是自己在撫養就不會存在撫養費的説法,因為只有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才需要支付撫養費。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雙方可以協議撫養費用的數額和負擔期限的長短,協議不成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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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失業怎麼計算離婚撫養費?
律師解析:離婚後小孩的撫養費的多少和負擔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判決。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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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否可以處理孩子的財產?
律師解析:1、夫妻離婚時不可以分割孩子的財產。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根據法律規定,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即使是夫妻離婚,也只能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不能去處分孩子的財產。2、孩子名下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可以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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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找不到對方怎麼解決撫養費?
律師解析: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以及協查或限制出境等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