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婚前個人財產範圍

婚前個人財產範圍如下:
1.一方婚前就擁有的財產。
2.夫妻中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贈與人或者被繼承人明確表示贈與或者由一方繼承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個人財產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