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離婚糾紛律師費用是多少?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6.51K
律師解析:一、如果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000-1500元/件;
二、如果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三、其他影響收費的因素:
1、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
2、律師的背景、工作經驗、業務水平;
3、案情複雜程度。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一、
訴訟、仲裁案件收費政府指導價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
1、一般案件基本標準
案件類別收費標準(元/件)
寧、蘇、錫、常鎮、揚、通、泰徐、淮、鹽連、宿
民事案件150012001000
行政案件200015001000
刑事案件300025002000
仲裁案件150012001000
2、辦理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標準的50%的範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辦理重大訴訟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標準3倍的幅度內確定;疑難複雜案件可在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具有涉外因素(爭議標的物或合同簽約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國外,適用外國法律解決)可在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上述因素可合併執行,但實際標準不得超過基本標準的10倍。
3、經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評定的"知名"律師在辦理各類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時可在上述基本標準的10倍以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二)、涉及財產關係
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執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財產關係確定收費標準執行外還應按不高於下列比例另收費(累進制):
爭議財產標的收費比例
寧、蘇、錫、常鎮、揚、通、泰徐、淮、鹽連、宿
1萬元(含)以下免收免收免收
1萬元-10萬元(含)4%3.5%3%
10萬元-50萬元(含)3%2.5%2%
50萬元-100萬元(含)2.5%2%1.5%
100萬元-500萬元(含)2%1.5%1%
500萬元-1000萬元(含)1.5%1%0.5%
1000萬元以上0.7%0.5%0.25%
1、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對涉及財產關係的上述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的可由雙方協商收費。
2、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二、如果涉及財產關係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三、其他影響收費的因素:
1、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
2、律師的背景、工作經驗、業務水平;
3、案情複雜程度。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一、
訴訟、仲裁案件收費政府指導價
(一)、不涉及財產關係
1、一般案件基本標準
案件類別收費標準(元/件)
寧、蘇、錫、常鎮、揚、通、泰徐、淮、鹽連、宿
民事案件150012001000
行政案件200015001000
刑事案件300025002000
仲裁案件150012001000
2、辦理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標準的50%的範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辦理重大訴訟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標準3倍的幅度內確定;疑難複雜案件可在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具有涉外因素(爭議標的物或合同簽約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國外,適用外國法律解決)可在基本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上述因素可合併執行,但實際標準不得超過基本標準的10倍。
3、經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或律師協會評定的"知名"律師在辦理各類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時可在上述基本標準的10倍以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二)、涉及財產關係
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執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財產關係確定收費標準執行外還應按不高於下列比例另收費(累進制):
爭議財產標的收費比例
寧、蘇、錫、常鎮、揚、通、泰徐、淮、鹽連、宿
1萬元(含)以下免收免收免收
1萬元-10萬元(含)4%3.5%3%
10萬元-50萬元(含)3%2.5%2%
50萬元-100萬元(含)2.5%2%1.5%
100萬元-500萬元(含)2%1.5%1%
500萬元-1000萬元(含)1.5%1%0.5%
1000萬元以上0.7%0.5%0.25%
1、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對涉及財產關係的上述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的可由雙方協商收費。
2、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離婚後按揭房怎麼分割
律師解析:婚前一方支付首付離婚後按揭房分割方式如下:1.房子歸出首付的一方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獲得房子的一方對於該部分需要向另一方進行補償。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
-
夫妻離婚能分子女的房子嗎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不可以分割子女名下的房產,子女名下的房產是子女的個人財產,而夫妻離婚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能要求分割子女的財產。子女作為房屋的產權人,其產權份額也應該得到保障,夫妻即使離婚,也沒有權利侵犯子女的產權權益。父母雖然是子女的監護人,可...
-
《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怎樣區分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區分的方式是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若是婚前的債務用於婚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
-
過錯方,離婚財產分割少分嗎
律師解答:可以少分。律師解析:過錯方在離婚財產的分割上可以少分。原則上離婚財產是平均分配,如果男女雙方協議分割財產不成的,法院判決時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這種情況下過錯方將會少分或者不分財產。有重婚、與他人同居等情形,導致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