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備案合同上載有要求嗎
一、施工備案合同上載有要求嗎?
有要求的。依據建設部第89號令,即《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4號)第十條規定:“分包工程發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應當依法簽訂分包合同,並按照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分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支付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時間、結算方式以及保證按期支付的相應措施,確保工程款和勞務工資的支付。
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在訂立分包合同後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分包合同發生重大變更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自變更後7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協議送原備案機關備案。”
二、為什麼要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了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保護建設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權益的依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經生效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就產生了法律上的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綜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對規範填寫施工合同內容,規避“陰陽”等有着重要的意義。
三、施工合同備案應提交的資料清單
1.中標通知書(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提供,查驗原件,留複印件)、(直接發包工程提供直接發包工程備案表) ;
2.施工合同備案表三份(蓋備案章後返還兩份,留一份存檔);
3.施工合同全部文本,原件收一份存檔;
4.工程量清單報價單複印件(加蓋編制單位及全國註冊造價師章的複印件)和電子版一套;
5.項目招標文件一份(查驗原件, 留複印件);
6.施工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不招標的項目提供,查驗原件,留複印件)。
7.安全文明措施費審核表。(一式三份,蓋備案章後返還兩份,留一份存檔)
8.建設項目社會保險費繳納申請表
施工合同作為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間的“契約書”,備案合同有利於維護雙方的利益,備案時應注意應提交的材料清單,依法依規進行備案合同上載,更有利於工程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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