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不備案如何驗收
實踐中,承包人如果不配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工程施工完畢後是無法驗收的。因此在驗收之前需要提前做合同備案。
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如不備案,雖合同仍然有效,但如發生糾紛,則增加所需承擔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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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施工人的認定?
律師解析:實際施工人的認定條件有:(1)是無效合同的承包人。有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不存在實際施工人的説法,直接稱為施工人。(2)是違法承包人。它沒有取得相應建設工程施工資質,違反了我國《建築法》、《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關規定。(3)它與發包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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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的六種情形是什麼
一、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的六種情形是什麼(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鑑於沒有法定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以掛靠、聯營、內部承包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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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轉租合同中建築面積不符算違約嗎?
一、我國轉租合同中建築面積不符算違約嗎?我國轉租合同中建築面積不符算違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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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中,實際施工人怎麼認定
“實際施工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被認定為無效的施工合同中實際完成工程建設的主體,包括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分支機構、工頭等法人、非法人團體、公民個人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