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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糾紛證據類型有哪些

眾所周知,我們在起訴和訴訟的過程中,要提供相應的證據以主持自己的訴訟主張,在工程糾紛中也是如此。可是,許多人卻不知道,在工程糾紛中需要提供哪些證據。下面,本站小編告訴您,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工程糾紛證據的類型和需求。

工程糾紛證據類型有哪些

一、起訴狀要求

1、起訴狀應用鋼筆、簽字筆書寫或直接打印,不能用圓珠筆、鉛筆書寫。

2、原告應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供副本(單位須加蓋公章、個人須親筆簽名並按手印)

二、提交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明;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係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該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者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四、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工程預、決算報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

3、當事人或第三方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五、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並註明計算方法、依據等起訴的證據清單

1、合同及有關修改合同的設計變更文件、洽商記錄、會議紀要及資料、圖表;

2、提供建築許可證、資質證書等證明其合法主體資格的有關證據;

3、工程預算、決算書;

4、撥付、收取工程款憑證;

5、施工圖紙;

6、施工記錄;

7、發包方供應材料和設備的證明;

8、承包方採購材料和設備的證明;

9、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10、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

11、國家機關的有關文件;

一般,只有具有前三項證據,法院才會接受立案,而只有具有後兩項證據才能有效地證明自己的行為,從而維護自己的訴訟請求。當然,根據案件類型和訴求的不同,也不是這五項中的每一個證據都需要提交,而是選取其中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提交,在選取工程糾紛證據時,可以請求當地律師的協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威海律師。

標籤:糾紛 證據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