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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保期滿證明驗收材料有哪些

我國建築工程完工以後,會有多方人員反覆對建築工程的質量進行驗收。建築工程在初步驗收合格以後,還會有一個質保期,質保期內如果沒有出現任何問題的話,建築工程才會被判定為合格。如果在質保期內出現了什麼問題,相關單位還會重新組織人員進行驗收和整改,那麼工程質保期滿證明驗收材料有哪些呢?

工程質保期滿證明驗收材料有哪些

一、工程質保期滿證明驗收材料有哪些?

1、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竣工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勘察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4、設計單位設計文件及實施情況檢查報告

5、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記錄

6、建設工程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7、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二、工程質保期為多久?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2、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3、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三、工程驗收主要檢查哪些項目?

工程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工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規範、標準的規定完成工程設計文件要求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單位已取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其委託機構)出具的工程施工質量、消防、規劃、環保、城建等驗收文件或准許使用文件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編制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是施工全過程的最後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最後一項工作。它是建設投資成果轉入生產或使用的標誌,也是全面考核投資效益、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

1、檢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設計進行建設;

2、檢查已完工程在設計、施工、設備製造安裝等方面的質量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情況;

3、檢查工程是否具備運行或進行下一階段建設的條件;

4、檢查工程投資控制和資金使用情況;

5、對驗收遺留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6、對工程建設做出評價和結論。

上述資料當中,針對工程質保期滿證明驗收材料有哪些的問題,已經為大家做出了詳細的介紹。可以看出在質保期進行驗收的時候,需要對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質量評定報告、監督記錄,施工現場管理記錄等一系列的材料進行相關的驗收。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發現在質保期內的建築出現了什麼問題的話,會重新勘查具體的原因,進行整改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