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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裝飾工程質保期幾年

整個工程修建完成以後,其實是有各種各樣的分項工程組合而成的。因此對於整體工程在進行質量驗收的時候,驗收的第一步肯定也是要對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其中對於分項工程的質保期肯定也是不一樣的。在建築工程當中,裝飾工程也是很重要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就是我國規定裝飾工程質保期幾年?

我國規定裝飾工程質保期幾年

一、我國規定裝飾工程質保期幾年?

1、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4、 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 裝修工程為2年。

二、質保金的主要功能

項目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建設單位(業主)應及時向施工企業退還工程質保金(若缺陷責任期內出現缺陷,則扣除相應的缺陷維修費用)。

三、 國家對工程質保金的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脩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 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 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覆,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覆,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根據我國對質保期的相關規定,裝飾工程的質保期一般為兩年。除了裝飾工程以外,像一些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質保期必須符合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的防滲漏工程的質保期為五年。為了約束質保期,各開發商還扣押的有質保金。

標籤:質保 我國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