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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退付規定有哪些?

在企業或公司在進行投標活動中,需要繳納一定的投標保證金,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案件結束後會退換的,關於投標保證金退付又制定了相應的規定。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投標保證金退付規定,大家可以瞭解一下。

投標保證金退付規定有哪些?

一、投標保證金收付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投標保證金收退工作管理,維護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收款方式和辦理程序。各投標人按照(招標)採購文件規定的繳款時間、數額、方式,將投標保證金按時繳到中心賬户,並憑現金繳款單原件或銀行轉賬單複印件到財務室開具到賬收據。

第三條 退款方式和辦理程序

(一)正常情況

1、退款單位名稱與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保持一致。

2、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金,履約金不足部份由中標單位按規定補繳。

3、未中標單位持我中心開具的到賬收據並提交一份《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到我中心財務室辦理退款手續。

4、中標單位確定後,由項目負責人填寫《南寧市政府集中採購中心投標保證金退付意見書》,報科長和中心分管領導審批後送財務室。財務室對《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及所附收據和《投標保證金退付意見書》進行審核,於每週四統一辦理退付手續。

(二)特殊情況

1、因退款單位人為原因如筆誤等,導致款項無法退回,要求重新辦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單位以書面形式向中心説明情況,待銀行退回款項後按一般退款手續和程序辦理。

2、交款單位名稱與退款單位名稱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單位提供名稱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或由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書,核實無誤後按一般退款手續和程序辦理。

3、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標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中心主任審批後辦理。

第四條 退款一律採用轉賬方式。

第五條 投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不計付利息。

1、因退款單位人為原因如筆誤等,導致款項無法退回,要求重新辦理退款的,先由退款單位以書面形式向中心説明情況,待銀行退回款項後按一般退款手續和程序辦理。

2、交款單位名稱與退款單位名稱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單位提供名稱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或由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書,核實無誤後按一般退款手續和程序辦理。

3、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標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中心主任審批後辦理。

第四條 退款一律採用轉賬方式。

第五條 投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不計付利息。

二、投標保證金退付申請

投標保證金退付申請

我單位投標保證金到期後請匯至以下賬號(附上投標保證金收據原件):

收款單位:

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全稱:

項目編號:

退付金額(大寫):

聯繫電話

聯繫人:

投標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核:

出納辦理:

以上就是筆者為大家整理的投標保證金退付規定以及一份投標保證金退付申請書,在公司進行投標活動時,瞭解一下是非常必要的。投標保證金是投標活動中順利進行的一種保證,制定投標保證金退付相關規定,對於投標保證金退付在規定中都有詳細的介紹,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臨沂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