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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人傷肇事方承擔全責應如何賠償?

一、車禍人傷肇事方承擔全責應如何賠償?

車禍人傷肇事方承擔全責應如何賠償?

根據受害方的傷情決定,如果對方是機動車,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費用。

受害人受傷未致殘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中規定交通事故可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費、交通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誤工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輔助器材、器具等費用、鑑定費。各傷情下的賠償項目如下:

(一)丶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丶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三)丶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丶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1、醫療費:診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它費用(參照費用清單、醫院發票);

2、住院伙食補助費:張家口標準30元/天×住院天數;

3、營養費:根據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適當確定,張家口標準30元/天×住院天數;

4、誤工費:受害人固定收入×誤工時間或職工年收入÷365×誤工天數或職工年收入÷12個月÷月計薪天數21.75天×誤工天數(計算至定殘前一天)

5、護理費:陪護人原每天收入×護理天數或者同等級別護工報酬標準×陪護時間或者職工年收入÷12個月÷月計薪天數21.75天×護理天數或者每天100元,備註:【原則上1人,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除外】

6、住宿費:在外地治療時賠償,當地治療一般不賠償;

7、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的交通費用(憑相關票據);

綜合上面所説的,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人員傷亡的話,那麼就要承擔全部的責任,受害者的傷情越重,那麼所要承擔的醫療費用就會越多,所以,案件都是會根據情況來進行決定,最重要的就是要雙方協商好所有的賠償事項,才不會引起什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