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鑑定 > 其他鑑定

法醫鑑定輕傷一級,刑警必須抓人

法醫鑑定輕傷一級 刑警必須抓人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為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法醫鑑定輕傷一級 刑警必須抓人的規定是什麼的

鑑定為輕傷一級,派出所在接到報案後就應該立案,查明事實,再根據情況採取行當的措施。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像。
以上是法醫鑑定輕傷一級 刑警必須抓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