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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奪回撫養權嗎?

一、男方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奪回撫養權嗎?

男方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奪回撫養權嗎?

如果對方阻止您探望孩子,可以起訴要求探視權。關於變更撫養權問題,您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了可以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因為根據法律的規定,發生以下情形可以變更子女的撫養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傷致殘或者經濟收入突然下降,無法保證子女基本花費,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如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拒絕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費用的或者毆打子女的,那麼另一方也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三)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滿十週歲,另一方也有能力撫養孩子的,那麼撫養關係的變更就應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以確保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長;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如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工作的變化,難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續的教育,那麼另一方就可以要求變更撫養關係。 如果滿足以上任一條件,而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庭一般都會予以支持。

所以,對於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訴訟,法院在判決時,既要考慮父母的撫養能力,又要考慮是否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時還要十週歲以上子女的意願。這種情況下,你若想得到法院支持,那麼在提起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訴訟的同時,你必須提供能證明具備上述法定情形之一的有力證據。有證據,法院才會依法支持你;否則,法院將駁回你的訴訟請求。

撫養權問題首先要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針對於雙方簽署離婚協議之後或者是已經判決離婚進行變更撫養權的話,要滿足法院對於變更撫養權的情形才能夠進行變更,否則法院也是不會支持對方進行變更相關的撫養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