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夫妻離婚也就是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但不能因此也就不撫養孩子了,這樣孩子沒有得到很好的撫養,自身的成長是很成問題的,甚至還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那通常情況下,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對子女的撫養一般遵循下述原則: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或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父親又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可隨父親生活。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隨父親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法院可以准許。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條件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父母雙方對於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法院會考慮子女的意見。

(7)在有利於保護子女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育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許。

二、撫養費該給多少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夫妻雙方原則上各承擔50%,但由於孩子隨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現出來就是對方支付撫養費的50%給撫養孩子的這一方。生活費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教育、醫療憑票據結算。如果有年滿18歲的子女,但由於還在接受高中教育,無法獨立生活,所以還是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

《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主要參考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為了更好的保護孩子的利益,法律中要求夫妻離婚必須要對孩子的撫養作出處理,否則是不允許離婚的。當然,一般夫妻在無法協商處理撫養問題的時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判決。具體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歸誰,還要看哪一方的撫養相比之下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