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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之間離婚還是監護人嗎?

離婚了還是孩子的監護人。但是對子女有犯罪、虐待行為,可以由人民法院解除其的監護權。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如果夫妻之間離婚還是監護人嗎?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父母,所以監護權不因是否具有撫養權而消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九條 【遺囑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後,就需要處理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問題,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其父母,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夫妻雙方離婚之後,我國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父母,所以孩子的監護權不因是否具有撫養權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