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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

女方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

不管是男方爭撫養權還是女方爭撫養權,要想法院將孩子判給自己,當然要表現出自己的優勢,就包括在經濟能力上的優勢、在家庭教育上的優勢,只要是對孩子成長有利的,那麼法官都會適當考慮。那一般來説女方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女方爭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有哪些

1、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二、女方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法院在考量把子女判歸一方時,一般考慮如下幾點:

1、子女是否尚在二週歲之內。

2、女方是否已做絕育手術。

3、子女是否一直跟隨女方生活。

4、女方工資收入是否相對穩定。

5、女方的學歷情況。

6、女方的人格、思想素質評價情況。

7、男方是否存在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8、男方是否有過錯的。(包括婚外情)

9、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意願。

10、其它子女隨母對其成長有利的因素。

因此,女方在爭取證據可以從這些方面出發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畢竟很多人認為由母親照顧孩子,尤其是那種年齡還不較小的孩子是更有利的。而父親多數情況下可能忙着事業,往往會忽略對孩子的照顧。但其實也不絕對,如果父親的條件更好,自然法官判撫養權給父親的可能性也就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