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沒結婚登記有小孩要繳納多少罰款?

沒結婚登記有小孩要繳納多少罰款?

現在有些年輕人感情到一定程度後同居,這也是結婚前一個熟悉的過程。如果在沒辦結婚手續前懷孕生小孩,雙方要承擔一筆社會撫養費,畢竟這種屬於違反計生條例的行為。那麼,沒結婚登記有小孩要繳納多少罰款?這個看情況,最高是夫妻雙方年收入的三倍,下面我們通過本文做個大致瞭解。

一、沒結婚登記有小孩要繳納多少罰款?

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按照第42條規定的基數的二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對夫妻雙方分別以所在地的縣(市、區)城鎮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收入超過基數的,還應當加收超過數額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超生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乘以超生子女數計徵社會撫養費。

二、哪個部門負責徵收社會撫養費?

1、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2、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3、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三、當事人繳納罰款有困難怎麼辦?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徵收社會撫養費,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撫養費收據。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沒登記就生育小孩的情況並不少見,如果發生這種情況,雙方應該儘快的補辦結婚證,這樣可以免交社會撫養費。如果沒結婚登記有小孩又沒能補辦手續的,要繳納罰款,計生部門會送達徵收決定書,罰款標準根據年收入的倍數確定,最高可以徵收到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