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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媽不撫養繼女觸犯法律嗎

在生活當中,很多母親離婚的時候,想要通過各種各樣的辦法,儘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孩子帶在自己身邊撫養,其中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怕將來孩子的父親結婚以後,後媽對自己的孩子不好。並且關於後媽虐待繼女這樣的事情,可能大家在新聞當中都有見到過。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後媽不撫養繼女觸犯法律嗎?

後媽不撫養繼女觸犯法律嗎

一、後媽不撫養繼女觸犯法律嗎?

沒有法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 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二、離婚後繼子女由誰撫養?

繼子女和繼父母是兩個密切聯繫的概念,子女對父母的再婚配偶稱為繼父或繼母。丈夫或妻子對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稱為繼子女。繼父母子女關係是由於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親關係,

離婚時繼子女應該由誰撫養,這取決於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只有當事人之間存在撫養關係時,才需要確定撫養權的歸屬。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沒有形成撫養關係,那麼也就不需要爭論繼子應該由誰撫養的問題了。

在確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係時,主要綜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

2、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

3、繼父母與繼子女—起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

三、其它考慮原則

1、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

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關係,那麼在離婚時,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撫養關係並不會因離婚所消滅。如果離婚時,繼父母想要由其撫養繼子女的話,此時則應當以“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原則為標準來決定誰應該撫養繼子女。比如,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受教育水平、道德品性等等。

2、考慮子女意願原則

由誰撫養繼子女最終影響的是繼子女本身的利益。因此,在確定誰應該撫養繼子女的問題時,應當考慮繼子女的意願。尤其是年齡較大的未成年繼子女,其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判斷能力,對於跟誰一起生活應該享有話語權。

以上就是對“繼子女撫養權怎麼判”“離婚繼子女判給誰”“離婚繼子女由誰撫養”的解答。總之,對於離婚時繼子女的撫養權,必須首先考慮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形成撫養關係。在形成撫養關係的情況下,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那隻能起訴解決。但是起訴過程中需要蒐集證據以證明撫養關係已經形成,所以不妨尋求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的幫助,畢竟證明撫養關係有沒有形成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後媽對繼女之間並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但是後媽不可以歧視和虐待繼子繼女,關於後媽和繼女之間的關係,既然重新組成一個家庭,那麼就要從各方面接受對方的所有,不能因為孩子不是親生的,就存在虐待或者不撫養的這種行為。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