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雖然離婚夫妻的婚姻關係終止了,但這並不代表離婚夫妻不需要對離婚子女盡相關撫養義務。那麼,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應當怎麼算呢?下面,請您隨本站小編來了解下。

根據最高院1993年11月03日出台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同時法規還規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對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計算的法律解答,從上面內容可知,我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對離婚子女撫養費數額由明確具體的規定,任何離婚父母不得以任何藉口逃避履行撫養義務。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來電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具體解答。


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

孩子二歲撫養費給多少

離婚男方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標籤:撫養費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