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起訴後怎樣撤訴

普通公民或者單位法人有起訴的權力,也有不起訴或者起訴後撤訴的權力。如果普通公民或者單位法人作為原告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且人民法院已經受理,若原告想撤訴,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民事撤訴狀,也稱民事撤訴申請書,申請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起訴後怎樣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