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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監護人釋義是什麼?

被監護人釋義是什麼?

被監護人釋義是什麼?

監護人是指中國法律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侵權訴訟中,監護人侵權訴訟是較為特殊的訴訟之一。其特殊之處在於,雖然非法侵害的主體是監護人,但侵權的賠償責任一般由監護人承擔。

根據《民法典》第27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依次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弟姐妹;

(三)其他願意作為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必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批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弟姐妹;

(三)其他願意作為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必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批准。

標籤:監護人 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