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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小孩離婚法院怎麼判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問題是最重要的,為了儘量減少婚姻破裂給孩子帶來的傷害,那麼就要以最為妥善的辦法來分配孩子的監護權。如果離婚時有兩個孩子,對孩子的撫養權夫妻雙方可以優先協商,達成一致;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法院將會以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最有利的方式進行判決。在判決撫養權的時候,法院會考慮到孩子的年齡、性別等方面。那麼法院究竟是以什麼標準來判定孩子的撫養權的呢?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兩個小孩離婚法院怎麼判

一、在孩子不足兩週歲的情況下,大多都讓其隨母親生活,除非有以下特殊情況:

1、母親患有嚴重疾病、或者傳染類疾病的,不適合撫養孩子

2、母親有條件撫養孩子,但是不願意盡撫養義務,而且父親也要求盡撫養義務的,可以由父親撫養。

3、因為特殊原因,達不到撫養孩子的條件的,由父親撫養。

二、對於年滿兩週歲的孩子,雙方都要求要撫養權的,可優先考慮以下情形的:

1、已經沒有生育能力的,可優先考慮;

2、平時孩子跟隨時間較長的一方,可優先考慮;

3、一方還有其他的孩子,可以優先考慮跟隨另一方;

4、雙方對比後,優先考慮對孩子成長有利的一方;

5、孩子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孫感情較好的方面優先考慮;

三、孩子年滿十週歲,能夠表達自己的想法的,按以下方面考慮:

1、雙方對孩子的撫養權有爭執而且都有撫養條件的,應該聽從孩子的意願;

2、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下,收入高的、有家人幫忙照顧的一方優先考慮。

參照以上情形,有兩個孩子的建議雙方各撫養一個,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儘量隨母親生活,兩週歲以上的,在條件相當的情況下,一般女孩隨母親生活,男孩隨父親生活;孩子十週歲以上的,儘量考慮孩子的意見。

標籤:小孩 離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