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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撫養費能適用訴訟時效嗎

追索撫養費能適用訴訟時效嗎
撫養費的追討屬於民事案件,它的訴訟時效可以從兩方面來看:
(1)如另一方已經明確表示將不支付撫養費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如一方未向另一方請求,另一方也未自覺履行的,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另外,關於訴訟時效還有其它規定,您可以瞭解一下。
我國《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36條規定:下列時效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起時計算。
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六年。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七條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