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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子女撫養權是怎麼規定的?

婚姻法中子女撫養權是怎麼規定的?

子女撫養一直以來都是離婚父母的心頭大石,同時也是在離婚的時候不得不處理的事情。只不過由於很多人並不是很瞭解相關法律對子女撫養權的規定,因此在處理撫養權問題的時候顯得力不從心。關於婚姻法對子女撫養權的規定,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新婚姻法就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有如下規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三、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六、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通過上文的講解,相信此時大家都已經清楚婚姻法中對子女撫養權是怎麼進行規定的吧。一般情況下會根據子女的年齡進行撫養權的判決,當然最後還是會以對子女生活成長更有利的條件作為撫養權判決的依據。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