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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搶生撫養費的額度有哪些

廣東省搶生撫養費的額度有哪些

廣東省搶生撫養費的額度有哪些

不符合計生政策超生子女,當事人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名義罰款,具體額度各地不一樣,以當事人所在地區計生政策規定為準。

例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四十六條 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下列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縣(市、區)上年城鎮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縣(市、區)或不設區的地級市上年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實際上年收入高於當地上年農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責令補辦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計算基數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搶生撫養費的額度需要自己結合一定的實際,不同的區域的經濟發展差異是較大,所以自己需要在當地政策的指引下進行撫養費的支付,但是具體的問題有關的當事人在孩子的搶生上會有爭議,因此自己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進而完善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