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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已成年孩子的撫養費是否要給

離婚已成年孩子的撫養費是否要給

一、離婚已成年孩子的撫養費是否要給?

對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撫養費的規定: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給?

(一)、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三)、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係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

三、收入減少撫養費可以適當減少嗎?

收入減少撫養費可以適當減少,但是這需要經過擁有孩子撫養權一方的同意,而不能擅私自做主。收入減少可以同時減少撫養費,這符合申請減少撫養費的法定變更條件。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比如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都可以申請降低撫養費。

一般給付孩子撫養費都是最少要到孩子成年,但是孩子到了十八歲還在就學,沒有獲得經濟來源的能力,那麼做為孩子的父母還是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來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進入社會有了工作後可以終止給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