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女方離婚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女方離婚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一般夫妻在離婚的時候要是子女尚未成年的話,則需要同時對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此時要是男方獲得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那麼女方就需要實際支付相應的撫養費。那要是出現女方離婚不給撫養費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呢?接下來,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探討一下這個問題吧。

一、女方離婚不給撫養費應該怎麼辦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怎麼辦?一是夫妻雙方協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

另外,關於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裏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迫執行;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裏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二、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

這與夫妻雙方的離婚方式存在一定的關係。如果夫妻雙方是通過自願協議離婚的,在離婚協議中應該包含了孩子撫養費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種情況下,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實際上還是以協商為主,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依據離婚協議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撫養費,如果不成,則可以向法院起訴索要孩子撫養費。

針對“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這一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參照此規定,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讓法院通過判決書的形式來確認離婚協議中孩子撫養費的承擔約定,法院判決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如對方再不主動履行,你可依據此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另外,直接撫養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據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中關於孩子撫養費的條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撫養費,如果不成,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給付孩子撫養費,當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訴索要孩子撫養費。

此時男方可以向與女方進行溝通協商,要是協商無果的話,建議就向法院起訴,向女方追索撫養費。而此時,要是夫妻是訴訟離婚的話,其實可以拿着之前的離婚判決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