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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兩個娃娃怎麼判孩子的撫養權

一、離婚兩個娃娃怎麼判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兩個娃娃怎麼判孩子的撫養權

一般的離婚有2個男孩子夫妻雙方一人撫養一個,是在司法上是比較常見的判決方式,有司法相關的一些案例顯示,即使是雙胞胎也會這樣。但是也不是絕對的,這還要根據具體的離婚相關情況和雙方具體情況來作出判決。有的情況是兩個孩子都判給一方,由另一方出撫養費這樣的情況。那麼孩子撫養權有的時候還會根據雙方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更有利來決定,一般兩週歲以下原則是歸母親撫養,兩週歲以上10週歲以下的就會根據撫養的條件來決定,10週歲以上的孩子還要考慮到孩子的意願,原則上2個男孩會一人判一個的。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的,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內,離婚時孩子應當判歸女方撫養。所以,你半歲的孩子判歸你撫養沒有疑問。

四歲半的孩子,主要看孩子是不是一直和你一起生活,一直由你在撫養,經常由你照顧孩子的生活。在判決時,法官一般會綜合考慮,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將孩子判歸一方撫養。但是,這樣的情況下你需要提供孩子由你照顧比他父親照顧更有利的相關證據。

根據《婚姻法》第36條並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對於離婚訴訟中子女撫養的問題,可以歸納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的撫養問題。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都處在哺乳期,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相關的當事人員在離婚時,應按照自身的實際情況對自身的孩子進行撫養。我國的辦案單位也會根據相關的當事人員的健康情況、年齡、性別,對需要撫養的兒童進行相應的判決。保護我國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證今後的生活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