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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小孩上大學要不出撫養費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離婚時小孩上大學要不出撫養費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一、離婚時小孩上大學要不出撫養費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離婚時小孩上大學不支付撫養費需要滿足的條件是小孩年滿18週歲。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解釋的明文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週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學時只要年滿18週歲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沒有強制撫養的義務,基於自願原則,法律並不限制。

二、離婚孩子上大學撫養費支付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解釋的明文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週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學時只要年滿18週歲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沒有強制撫養的義務,基於自願原則,法律並不限制。

各個省份有的有地方規定,根據具體情況 仍然判決父母視情況給予尚在大學讀書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孩子超過18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是指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對於非因以上的情況,父母沒有繼續履行撫養的義務。

三、撫養費如何支付

一般情況下,撫養費支付一方只會同意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很少會願意一次性給付所有的費用。實際操作中,可以指定某一銀行賬户為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户,由支付方按月定時將撫養費匯入該帳户內。該帳户的匯款記錄,即可證明其已履行過支付義務。

對於支付方拒絕義務的:如雙方是通過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的,需先到法院提起撫養費糾紛之訴,以確認離婚協議中撫養費支付條款的效力後,方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雙方是直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判決書(調解書)中已有撫養費支付的具體條款,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離婚之後,關於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的問題時有發生,一方擁有孩子撫養權,另一方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孩子生活所需的相關費用。支付撫養費是為了給未成年孩子營造一個健康的環境生活,到時年滿18週歲之後,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了,就可以不用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