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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撫養費最低標準是多少?

雲南撫養費最低標準是多少?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在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離婚後,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按期足額的支付撫養費。離婚後撫養費主要是由父母的經濟能力、當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日常所需所決定的。那麼,在一般情況下,雲南撫養費最低標準是怎樣的呢?現在就好本站小編來一起了解下吧。

一、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增加撫養費的條件

撫養費可依法增加,按照司法解釋,離婚後,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三、子女撫養費可以減免嗎

(1)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2)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

若您有這方面的困惑,您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孩子的撫養費是可以適額增減的,但需徵得有撫養權一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