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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離婚撫養費最低標準是多少

威海離婚撫養費最低標準是多少

離婚雙方,其最主要的糾紛就是孩子的撫養問題,關於雙方對於撫養費用的問題,需要根據雙方的經歷狀況並由法官做出準確的判斷,那麼威海離婚撫養費最低標準是多少,也需要根據實際的具體的情況做出正確的判斷,同時關於小孩的撫養,是需要父母雙方共同承擔,雖然在法律意義上是離婚的夫妻,但是該撫養問題不受婚姻狀態的影響。

一、出軌離婚賠償的標準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離婚賠償還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在實際操作中,則需要根據以下標準來確定:

1、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鬱、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於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託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2、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如重婚與通姦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而通姦行為相對來説,其情節較輕。

3、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行為,是不是嚴重影響了無過錯方的生活。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後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

二、離婚撫養費用最低標準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不清楚關於離婚後孩子撫養問題的相關法律問題,法院會協助夫妻雙方瞭解相關的規定,便於法律機構對於離婚案件的進一步準確的審理,法律機構同時會嚴格監控關於案件的審理流程,避免案件審理的不公開性,不公平性,確保案件審理結果的客觀性,而不會帶有個人感情色彩的主觀性結果。那麼威海離婚撫養費最低標準是多少也是如此,需要由法官公開審理,以確保其結果的客觀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