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關於小孩離婚後監護人是誰

父母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可以歸其中一方;但是雙方依然均是雙方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對於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們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而產生的,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係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所以,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監護權和承擔監護人義務。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監護權。

關於小孩離婚後監護人是誰

一般與子女分開生活的一方,通過給付撫養費和行使探望權的方式行使其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説,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關於孩子的監護權問題是屬於父母雙方的,就算雙方已經離異,但雙方都是屬於孩子的監護人。只是説在離異時候需要安排由誰來孩子進行對孩子的撫養,夫妻離異以後可以討論關於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但是不能夠剝奪對方監護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