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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離婚協議書給付撫養費怎麼辦?

不按離婚協議書給付撫養費怎麼辦?

一、不按離婚協議書給付撫養費怎麼辦?

不按離婚協議書給付撫養費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二、父母離婚子女撫養費規定有哪些?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離婚後,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要申請強制執行的話,那麼首先必須是法律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如果説在離婚類型案件當中已經確定了撫養費用的支付,但是對方對於這樣的一種撫養費用的確定不滿意,正在上訴過程當中是不能夠申請強制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