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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能約定小孩撫養權嗎

婚前協議能約定小孩撫養權嗎

有一些夫妻在結婚之前就會約定婚前協議,那麼婚前協議能約定小孩撫養權嗎?有些夫妻認為結婚前的婚前協議能夠約定小孩的撫養權,對於婚前協議約定小孩撫養權是否具有法律效應這一問題很多夫妻都不太清楚,本文小編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婚前協議能約定小孩撫養權嗎

1、在協議離婚中, 婚前協議約定子女撫養權不能違反法律原則,對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的約定,在離婚時才能確定其是否有效。如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 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在訴訟離婚中,一般會按照離婚時雙方的意願及情況,以子女的最大利益和成長需要為先,確定撫養權的歸屬。

2、婚前協議屬於特殊性質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如果關於約定子女撫養權的條款因違反法律的規定或者不利於子女的成長而無效,不影響婚前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二、法院如何判決孩子撫養權

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通過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我們可以瞭解婚前協議一般情況是不能約定小孩撫養權的。如果父母想要爭取孩子撫養權,那麼就要在夫妻離婚之後,雙方進行協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協商不成,則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有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