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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離婚娃兒撫養費怎麼算?

異地離婚娃兒撫養費怎麼算?

一、異地離婚娃兒撫養費怎麼算?

夫妻離婚後的小孩撫養費的計算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計算的,本地與異地離婚適用同樣的規定。

原則上是,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二、離婚撫養費的計算要求有什麼?

不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要與對方協商撫養費支付標準、如何支付撫養費,何時支付撫養費,以及重大事項花銷分擔等問題達成協議,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子女撫養費的計算一般根據子女實際需要、夫妻雙方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綜合確定,主要包含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三大項,一般從三個方面考慮:

1、給多少:要看對方的收入是否有固定收入,孩子數量,不同情況下的計算方法不同。

2、怎麼給:三項費用可以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單獨計算單獨支付,可以提前預支,也可以實報實銷,主要得根據對方的負擔能力,雙方協商確定一個對孩子最有利的方式。

3、給到何時:一般情況下給到子女18週歲,18週歲後就可以不給。但是,如果18週歲後子女還在讀書或子女沒有勞動能力不能獨立維持生活的,撫養費也是要繼續支付的。

撫養費標準是執行户籍所在地的標準,計算孩子的撫養費,要考慮子女的實際生活需求,父母的經濟條件,以及本地的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父母和沒有固定收入的父母給付扶養費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前者需要按月給付,後者按年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