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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都需要什麼手續,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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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中,男女要是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此時,還是最好還是辦理復婚手續。那麼大家知道復婚都需要什麼手續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復婚都需要什麼手續,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復婚都需要什麼手續

復婚登記和結婚登記是一樣的,是國家對公民婚姻關係的成立進行審查和監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則的實施,防止包辦、買賣婚姻和重婚現象發生,承認婚姻關係恢復的重要法律程序,對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着重要意義。復婚是已離婚的男女雙方又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

復婚也是一種結婚,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其產生與消除一樣均須經過法定程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三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這樣,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經復婚登記,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二、復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户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三)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並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不收費。

關於復婚手續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男女復婚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其程序基本適用結婚登記程序。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在復婚時,並沒有很多相關專業知識,所以會走一些很複雜的路程,浪費很多時間和精力,甚至影響夫妻二人感情,所以在辦理復婚登記前,可以先諮詢一下律師,律師會為當事人提供全面的知識解答,幫助當事人處理好復婚這一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