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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繼承人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嗎

代為繼承人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嗎
答案是肯定的。
1、根據《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既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法律上擬製的血親。具體而言,包括: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晚輩自然直系血親:
(1)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親生子女。
(2)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
(3)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
(4)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
2、有以上可知,被代位人屬於被繼承人的子女,而被繼承人的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被代位人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而代位繼承人完全適用被代位人時的繼承規則,所以代位繼承人也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標籤:繼承人 代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