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二婚的財產繼承人是誰

一方不幸去世,在去世一方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形下,其合法配偶有權以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與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子女),參與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定程序分割。
如果去世一方生前,與另一方的子女形成了實際的扶養關係,那麼另一方的子女有權以,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身份參與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定程序分割。
繼承權利都是相互的,只要符合上述司法原則,就可以。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婚的財產繼承人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