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二婚後去世,遺產繼承人有哪些
一、父親二婚後去世,遺產繼承人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因此,父親二婚後,其法定繼承人就包括了,父親的父母、父親二婚的合法配偶、父親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親的兄弟姐妹、父親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只是後面三者屬於第二順序繼承人。
二、父親二婚死後財產歸誰
(一)父親二婚,先要分清他的個人財產有哪些?
1、父親二婚前的財產,是其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其個人所有,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2、父親二婚後,與後妻共同生活期間的所有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半歸父親所有;
(二)父親的遺產,歸誰所有?
1、有生效遺囑的,一切按遺囑執行;
2、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進行。在法定繼承中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互相之間地位平等,原則上應當均分。即父親二婚的妻子,你們兄弟姐妹,如果爺爺奶奶健在,大家都有繼承權。
3、父親再婚後,如果又生育子女的,他們跟第一次婚姻生育的子女一樣也有繼承權。
4、父親再婚時,女方帶來的子女,如果是成年人的,沒有繼承權;如果是未成年人,且你父親對他們有撫養教育關係,一起共同生活二年以上的,這些繼子女,也有同樣的繼承權。
父親二婚,意味着之前的一段婚姻關係已經宣告解除,這個時候前妻自然不能再作為父親的合法配偶,那麼在父親去世之後,也就不能作為父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遺產。而在二婚的情況下,父親很有可能與二婚配偶共同養育其子女,也就是父親會有存在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存在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也是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並且還是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
立遺囑怎麼寫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1、應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打印,只能由遺囑人自己用筆(是鋼筆還是毛筆等不限)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於塗改的筆書寫。2、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遺囑人簽名是自書遺...
-
動遷能夠不通知全部繼承人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動遷需要通知全部繼承人,如果繼承人不是一個,協議須所有繼承人簽字才有效,一個人不代表其他人。建議與其他繼承人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定。繼承相關手續如下:1、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一起到公證處...
-
在遺產繼承出現哪些情況時可以適用法定繼承
律師解析:法定繼承也稱無遺囑繼承,是指依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範圍、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將遺產分配給合法的繼承人,在日常生活中具有下列幾種情況的,應當適用法定繼承:(1)被繼承人生前未立有遺囑;(2)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4)...
-
公證處可否對離婚協議進行公證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公證處可以對離婚協議公證。1、合同、繼承、委託、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公證處可以進行辦理。2、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也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