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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遺產子女自行分配嗎?

一、父母去世遺產子女自行分配嗎?

父母去世遺產子女自行分配嗎?

1,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按遺囑內容分配遺產。

2、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或者協商彼此繼承遺產份額。

3、對於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對於有撫養能力不盡贍養義務的繼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遺產。

4、對於喪偶兒媳、女婿,對公婆、岳父母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蔘與遺產分配。

二、繼承權的權利主體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係的確定,則是依據《民法典》所規定的親屬關係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三、繼承權的權利實現條件是什麼

繼承權的實現,亦稱為繼承權的兑現,指繼承人依法取得繼承權後,根據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的方式取得遺產的法律後果。

繼承權的實現要具備幾個前提條件:

1、繼承人在繼承權主體的範圍內;

2、繼承權人沒有喪失繼承權;

3、繼承權實現的內容是合法的,沒有侵害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要實現繼承權,首先應明確自己是否具有繼承主體資格,有遺囑按遺囑,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繼承開始後,任何一方繼承人均有權提出分割遺產。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

在公民出現死亡等特殊情況下,其生前的財產也是可以有子女、配偶以及父母來繼承的,如果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無法繼承遺產時也是會由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如果有缺乏勞動能力或者沒有生活來源的情況下也是可以適當多分得一定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