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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裏的女兒是否享有繼承權

一、家裏的女兒是否享有繼承權

家裏的女兒是否享有繼承權

女兒有繼承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9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出嫁的女兒享有繼承權

按照《繼承法》關於“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論兒子還是女兒,女兒也不論已婚、未婚,在繼承父母遺產時,都享有平等的權利。《繼承法》第10條規定:“女兒是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因此,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但實踐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1)確認已出嫁女兒對父母的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但在確定其應分得遺產的份額時,應考慮該女兒對父母所盡義務的多少。

(2)女兒出嫁時,父母送給女兒的陪嫁或嫁粧屬於贈與行為,不能衝抵其對父母遺產的繼承份額。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遺產已經被其他繼承人分割完畢後,已經出嫁多年的女兒再回家要求繼承父母遺產的,應適用《繼承法》以及《民法通則》中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處理。如果根據法律規定,出嫁女兒的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其繼承權則不受法律保護。

綜上所述,出嫁了的女兒是享有繼承權的,女兒實際繼承得到的遺產,可能會受其所盡的義務多少影響。

重男輕女的思想自古就有,就算是在當代,仍有一些偏遠地區、農村地區還保留這一思想。於是,在不少人的眼裏,均認為家裏的女兒對父母的遺產不享有繼承權。但是,按照我國《繼承法》中的規定,男女平等。因此,作為兒子享有的繼承權,對於女兒來講也是同樣享有的。不允許任何人剝奪女兒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