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繼子女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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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後,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扶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所以,只要能具備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和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的情形之一,就可認定為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關係,依據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就互相享有繼承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母與生父離婚後仍有權要求已與其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批覆》的精神,其明確表明,儘管繼母(父)與生父(母)離婚,婚姻關係消失,但繼父母與繼子女等人之間已經形成的撫養關係不能消失。
從民法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來説,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繼子女,在繼父母與生父母婚姻關係解除後,仍相互享有繼承權。且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條
在舊社會形成的一夫多妻家庭中,子女與生母以外的父親的其他配偶之間形成撫養關係的,互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 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的姓氏,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所以,只要能具備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和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的情形之一,就可認定為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撫養關係,依據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就互相享有繼承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母與生父離婚後仍有權要求已與其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批覆》的精神,其明確表明,儘管繼母(父)與生父(母)離婚,婚姻關係消失,但繼父母與繼子女等人之間已經形成的撫養關係不能消失。
從民法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來説,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繼子女,在繼父母與生父母婚姻關係解除後,仍相互享有繼承權。且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條
在舊社會形成的一夫多妻家庭中,子女與生母以外的父親的其他配偶之間形成撫養關係的,互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條 養子女可以隨養父或者養母的姓氏,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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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順位能否代位繼承?
律師解析:第二順位可以依法代位繼承。可以代位繼承的情形有: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2、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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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是錢是否還用交税?
律師解析:不需要。我國目前沒有遺產税,死者遺留的銀行存款屬於遺產,繼承人若要繼承該遺產,必須進行繼承公證。公證機關為保障公證事項準確,要求遺產繼承人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必須提供存款憑證或載明存款賬號、户名及存款金額的有效證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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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有時效嗎?
律師解析:繼承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是繼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夠無償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從根本上説,它是一種財產權利,但是又具有鮮明的身份特點,因此,它不同於一般的財產權或人身權。在繼承權受到侵害時,合法繼承人可行使繼承恢復請求權。遺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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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女兒繼承父母的財產平等嗎?
律師解析:兒子女兒繼承父母的財產平等。我國法律法規對於子女繼承父母財產的,是要求繼承權男女平等的。女兒和兒子都有相同的繼承權,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女兒和兒子對於父母財產財物的繼承份額應該是相同份額的。我國法律法規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能剝奪偏袒子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