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懷孕離婚條件是哪些

懷孕離婚條件是哪些
律師解析:懷孕離婚條件是:
1、協議離婚的條件是,雙方已經登記結婚、共同訂立離婚協議並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雙方均領取離婚證;
2、起訴離婚的條件是,雙方婚姻關係合法有效、一方主張離婚(除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外,男方不得主張離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